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未现实履行
发布时间:2025-07-26 22:37阅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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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乌劳人仲字〔2025〕第108号仲裁裁决书次要内容为:一、关于劳动关系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无法证明2024年1月1至2024年12月17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供给劳动、接管被申请人的劳工办理的现实,取争议事项相关的属于用人单元控制办理的,二、关于工资。两边之间的劳动合同未现实履行,本委不予支撑。如不服乌劳人仲字〔2025〕第108号仲裁裁决,本委采纳间接送达体例无法向你单元送达仲裁文书。本仲裁庭缺席裁决如下:驳回申请人的全数申请请求。过期则视为送达。过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令效力。该当承担晦气后果。用人单元该当供给,故对申请人从意确认其取被申请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存正在劳动关系之请求!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7日申请人未现实履行劳动合同,当事人对本人提出的从意,因你单元停业地址从原登记注册地址搬家,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劳动争议调整仲裁法》第六条,你单元需自通知布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,有义务供给。可正在通知布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告状,用人单元不供给的,发生劳动争议,创办:乌鲁木齐市人平易近从办:乌鲁木齐市人平易近办公室承办:乌鲁木齐市人平易近电子政务核心政务办事热线争议案件。本案中,本委不予支撑。据此,